在审美多元的今天,有些人追求“深邃”的眼窝。然而,如果您的眼睛在没有刻意减肥、没有随着年龄增长自然老化的情况下,突然出现单眼或双眼进行性地、无法解释地眼窝加深、凹陷,这可能并非自然的“骨相美”,而是一种需要警惕的眼科疾病——眼眶减压综合征。[1] No.1什么是眼眶减压综合征? 从医学上讲,我们的眼球并非悬在空中,而是由一个骨性腔隙——眼眶——所容纳和保护。眼眶内不仅有眼球,还充满了脂肪、肌肉等软组织来支撑其位置。 眼眶减压综合征,顾名思义,是指由于眼眶骨壁出现缺损或变得薄弱,导致眶内支撑眼球的软组织(主要是脂肪)“疝入”或“流失”到相邻的鼻窦中,使得眼眶内部压力降低,容积相对增大,从而导致眼球向后移位,从外观上就表现为眼球内陷(眼睛凹陷)。 这是一种病理性改变,其背后往往隐藏着确切的病因。 No.2“深邃”背后的真正元凶 导致眼眶这堵“墙”破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其中医源性(因医疗行为导致)最为常见: 1. 医源性损伤(最常见): 当患者因严重的甲状腺相关眼病(俗称“甲亢突眼”)导致视力受损时,眼科医生会进行一种名为 “眼眶减压术” 的手术,通过移除部分眶骨壁来为肿胀的组织创造空间,为视神经“减负”。这是一种必要的治疗。然而,在少数情况下,如果减压范围过大或个体愈合差异,可能导致过度减压,引发继发性的眼球内陷。[3] 2. 外伤性眼眶骨折: 眼部遭受撞击,导致眼眶最薄弱的壁(如眶下壁、内壁)发生 “爆裂性骨折” 。如果骨折裂口较大且未得到及时、精准的修复,眶内脂肪就会逐渐被吸入鼻窦,在伤后数周至数月出现明显的眼球内陷。[2] 3. 其他原因: 包括眼眶肿瘤切除术后、先天性眶骨发育不良等,相对少见。 No.3不仅是美观问题:伴随的功能障碍 眼眶减压综合征绝不仅仅是外观问题,它常常伴随着一系列影响视觉功能和日常生活的不适: 上睑沟凹陷:眼球后退导致上眼皮失去支撑,形成一道深深的沟壑,显得异常疲惫和衰老。 复视(看东西重影):眼球位置的改变,破坏了眼外肌运动的协调性与平衡,尤其在向特定方向看时会出现重影。 视觉疲劳:双眼位置不对称,增加了大脑融合图像的负担,易导致视疲劳。 眼睑闭合不全:严重的内陷可能影响眼睑的正常闭合。 No.4如何明确诊断? 如果您怀疑自己可能患有此症,请及时前往眼科眼眶病专科就诊。医生会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诊断: 临床检查:医生会使用眼球突出度计进行精确测量,对比双侧眼球的突出度,差值超过2毫米即有临床意义。 影像学检查——诊断的金标准:眼眶CT是至关重要的检查。它可以清晰显示眶壁缺损的位置、大小、范围,以及眶内软组织疝入鼻窦的程度,为后续治疗方案的制定提供决定性依据。[2] No.5治疗:手术修复是核心手段 对于已引起明显功能障碍或外观困扰的眼眶减压综合征,手术修复通常是主要的、且往往是必要的治疗选择。手术的核心原则是 “修复结构,重置容积”: 1. 眶壁重建:医生会通过隐蔽的切口(如结膜囊或眼睑皮肤皱褶),将疝入鼻窦的脂肪组织还纳回眼眶。 2. 植入材料修补缺损:使用钛网、多孔聚乙烯(Medpor) 等医用植入材料,或自体骨片,来精确修补眶壁的缺损,重建一道坚固的“屏障”。 3. 眶容积调整:根据情况,可能辅以自体脂肪移植来进一步填充眼眶,稳定眼球位置。 手术方案需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量体裁衣”,由经验丰富的眼眶病医生制定。[4] No.6总结与提醒 当出现不明原因、进行性加重的眼睛凹陷时,请务必摒弃“这是变美了”的侥幸心理。这很可能是眼眶结构受损的明确信号。 建议:尽快寻求专业眼科医生的帮助,进行全面的眼眶检查。早诊断、早干预,通过精准的手术修复,不仅能改善外观,更能恢复良好的视觉功能,真正守护眼健康。 参考文献 [1] Kilgue A, 等. Decompression Surgery of Orbital Compartment Syndrome-Analysis of Surgery Procedures and Visual Function[J]. Journal of Clinical Medicine, 2025, 14(10): 3453. [2] Zhou G, 等. Endoscopic Transethmosphenoid Optic Canal and Orbital Apex Decompression for Patients With Traumatic Orbital Apex Syndrome[J]. Journal of Craniofacial Surgery, 2020, 31(1): e89-e92. [3] Bartley GB, 等. Risk Factors for New-Onset Diplopia After Orbital Decompression Surgery for Graves’ Orbitopathy[J]. Ophthalmology, 2019, 126(5): 721-728. [4] American Academy of Ophthalmology. 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 Management of Thyroid-Associated Ophthalmopathy[EB/OL]. 2023. 重要声明:免责声明 本文旨在为公众提供眼健康科普知识,不能替代任何个人的专业医学诊断和治疗建议。文中提及的治疗方案为通用医学介绍,具体诊疗方案请务必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中,由您的执业医师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平台不承担因基于本文内容做出的任何决策和行为而产生的责任。 图片版权声明 本文配图主要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原创版权申明 平台原创稿件版权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镜像至其他网站、公众号或商业平台;如需转载,请联系后台获得授权。如有侵权,本平台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