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内眼手术率逐年攀升,灌注液在术中维持眼内组织正常功能至关重要,高质量灌注液可有效保护角膜内皮、视网膜功能。选择更接近眼内生理环境的眼内灌注液,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角膜内皮、提高视野透明度及安全度。复方电解质眼内冲洗液是国内唯一具有眼部手术适应症,且无灌注时长限制的内眼手术灌注液,是内眼手术灌注液的更优选择。
在中华医学会第二十九次眼科学术大会(CCOS 2025)上,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郑广瑛教授从一名白内障临床医生的角度强调了白内障手术中严格遵循“一患一瓶”原则的重要性。“一患一瓶”原则要求同一瓶灌注液仅限于一位患者在一次手术中使用,且建议使用目前唯一具备内眼手术适应症的复方电解质眼内冲洗液。
Q1:请您从一名白内障医生的角度,谈谈为何要遵循“一患一瓶”原则?
郑广瑛教授:白内障手术率在逐年提升,2010年,我国百万人口白内障手术率(CSR)已达到9000例,到2015年全国CSR已经超过15000例,2017年则达到了22000例以上。
随着超声乳化仪的更新换代、白内障手术技术的进步以及各种功能性人工晶状体的问世,白内障手术已经由复明手术时代,跨入到屈光手术时代,术后患者对视觉恢复质量要求更高,所以手术的安全性尤为重要。
白内障手术会破坏房水环境,所以在手术中需要灌注液来维持眼内组织的生物功能,灌注液与眼内组织接触时间可长达8小时,灌注液的质量就显得至关重要。不规范使用灌注液、灌注液污染,是导致术后眼内炎爆发的最常见原因。欧洲白内障与屈光外科医师学会《白内障手术后眼内炎预防和治疗指南》中指出,眼内炎暴发的首要原因是灌注液污染和超声乳化针头和管道污染,其次是通气系统污染、消毒不彻底等。
上一位患者手术完成后剩余灌注液如果没有弃用,下一次患者使用时就容易被铜绿假单胞菌污染,导致严重的眼内炎。值得一提的是,不少眼内灌注液不含有防腐剂,时间越长越容易受到污染,一般建议开封后6小时内使用。
总之,为了有效降低术中感染风险,保障患者生命健康,应确保手术全程“无菌”,严格遵循“一患一瓶”原则。且这种规范操作下,如果术后患者不幸发生感染,也可有效溯源。同时,术中遵循“一患一瓶”原则也可保障术中灌注液量充足,确保手术进行更加安全顺利。
Q2:白内障围手术期应该如何贯彻“一患一瓶”原则?有哪些具体的实行措施?
郑广瑛教授:在白内障手术中,严格贯彻“一患一瓶”原则是确保手术安全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该原则要求同一瓶灌注液仅限于一位患者在一次手术中使用,术毕如有剩余,不得继续使用,以避免医源性感染或患者间交叉感染的风险。同时,手术中应尽可能使用一次性物品,最大限度杜绝污染来源。
《白内障手术操作规范及质量控制标准》(2017版)明确规定,术中用品质量必须合格,严禁使用院内自行配制的制剂作为眼内灌注液。
术中还需注意调整灌注液高度,以维持前房深度稳定,减少浪涌现象。需要特别关注的是,灌注液是内眼手术中可能损伤眼内组织的重要因素之一,手术时间越长,损伤风险越显著。研究表明,白内障术后灌注液在眼内残留时间可长达8小时,因此其安全性尤为重要。
在眼内灌注液的选择方面,复方电解质眼内冲洗液符合无菌要求并具备内眼手术适应症,适用于术中眼内灌洗。而乳酸钠林格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溶液等缺乏内眼手术适应症,不符合医药行业相关标准,临床上不建议使用。
Q3:作为国内知名的白内障专家,在“一患一瓶”的真实世界的临床实践中,您有哪些方面的体会?
郑广瑛教授:为患者选择合适的灌注液,且在手术中严格执行“一患一瓶”的使用原则,有助于降低术后并发症风险,一方面患者预后更好,满意度更高;另一方面提高了手术质量,减少了医疗纠纷。这对于医生和整个医疗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据了解,部分医院会在术后将剩余的灌注液留存一定时间。若患者术后发生眼内炎等感染,这些留存样本可用于细菌检测和感染源追溯,超过规定保存期限后再集中处理。我们认为这是一项非常值得推广的举措。
我院目前同样严格遵循“一患一瓶”原则,并在此基础上加强了术后感染的防控与追溯机制。这几年,我们医院手术感染发生率为零,绝大多数患者术后角膜透明、无水肿,前房清晰,视力恢复良好,患者满意度持续处于较高水平。这也从临床结果层面,进一步印证了规范使用灌注液的重要性。
专家简介
郑广瑛 教授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医学博士,眼科学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内知名的白内障专家
河南省眼科医院副院长、眼科中心门诊部主任、白内障与小儿眼病病区主任
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委员和白内障学组委员;中国医师协会眼科学分会委员和白内障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医师协会眼显微手术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委员;全民健康促进会眼疾病防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老年医学会眼保健与疾病防治委员会常委;海峡两岸医药卫生交流协会白内障与屈光手术学组委员,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儿童眼保健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美国白内障屈光手术协会会员,欧洲白内障屈光手术协会会员,《中华眼科杂志》编委。河南省医学会眼科学分会副主任委员;河南省妇幼保健协会儿童眼保健专业委员会常委